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现将省级及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电话及邮箱予以公布,其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省高速公路项目及省重点水运工程项目(不含公路、航道养护类项目),其余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