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交建管便字〔2018〕92 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临时调整
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企业业绩信息核备时限的通知
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质监局,各水运施工企业:
因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用户库枢纽库区工程业绩录入规则调整,为保证信江枢纽库区工程招标顺利,经研究决定临时调整电子交易平台水运工程施工业绩信息核备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调整时段
2018年6月1日开始,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具体结束时间将视信息录入情况另行通知。
二、 调整内容
《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子系统投标用户信息采集规则(试行)》(赣交建管字〔2017〕42号)(以下简称“采集规则”)规定的“投标用户仅可在每月1-15日期间提交核备申请,主管部门仅可在当月16日至月底开展核备。”临时调整为:“在任何时间,水运工程施工业绩均可提交信息核备申请,主管部门每周开展核备工作一次。”
三、信息填报
(一)请各水运工程投标用户遵循《交通平台水运施工投标用户信息填写指南(第2版)》(赣交建管便字〔2018〕 号)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录入质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若填写错误可能被视作虚假填报,影响企业信用评价。
(二)水运工程投标用户信息填报过程遇到问题可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港航管理局联系,以便获得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791-86243834,0791-86151755
四、信息核备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子系统投标用户信息采集规则(试行)》(赣交建管字〔2017〕42号)规定的核备权限,请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质监局加强信息核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理错误信息,保障信息录入质量、效率。
五、其他事项
临时调整时段过后,核备时限将恢复至“投标用户仅可在每月1-15日期间提交核备申请,主管部门仅可在当月16日至月底开展核备”,请各用户抓紧时间尽快完成注册、信息录入工作。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30日
抄送:省港投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